关于给予师磊等7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5-31

各位同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二款和第四款之规定,经2018年5月9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师磊、陈志勇、杨显伟、张晗、汤燕、李丹、姜睿超七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无法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现将退学处理学生名单通过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予以公告。学生本人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述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到校提出书面申诉,该公告视为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决定书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8年5月30日——2018年7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2017-2018学年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5月30日

2017-2018学年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违纪事实

处分依据

处理决定

1

师磊

2016834032

自2017年8月28日开学至2017年9月20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擅自离校。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四款

退学处理

2

陈志勇

2016141021

自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9月28日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擅自离校。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四款

退学处理

3

杨显伟

2016142010

2017年8月26日开学至2017年9月28日无故累计旷课达三周。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四款

退学处理

4

张晗

2014961045

自2016年9月开学后多次因赌博欠款,其家长和张晗本人提出退学,在未办理退学手续和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擅自离校两周以上。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四款

退学处理

5

汤燕

2014961038

自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休学一年,开学以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学申请。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二款

退学处理

6

李丹

2014961002

自2016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因病休学一年,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二款

退学处理

7

姜睿超

2014281034

自2015年11月以来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擅自离校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章五十条第四款

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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